注册 | 登录 | 积分兑换 | 帮助中心 漯河市民留言板 | 漯河电视台 | 漯河网文艺频道 | 漯河公众论坛 | 漯河网通讯员 | 漯河网摄影频道 | 漯河网 | 新闻 |

广东湛江二审宣判一起38人涉黑案

来源:人民网 时间:2020-08-18 21:25:42 点击:6862 今日评论:7389

本报讯 8月13日,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宁智强等38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作出二审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6月5日,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宁智强等38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寻衅滋事罪,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非法拘禁罪,高利转贷罪,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诬告陷害罪,妨害作证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宁智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罚金1.8亿元;其余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一审宣判后,宁智强等1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。

湛江中院经审理查明,自2000年开始,宁智强纠集一批社会闲散、有前科劣迹人员,注册成立了大量公司,利用并操控亲属或身边马仔,通过制造虚假贸易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,再高利转贷给他人,同时以私人借款的方式非法高利放贷,牟取巨额利益,并长期通过殴打、威胁、恐吓、拘禁、滋扰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追债,逐步形成了以宁智强为组织、领导者,骨干成员相对固定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成立以来,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非法拘禁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高利转贷,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,诬告陷害、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多达44起,造成多家企业倒闭,多人受伤,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
湛江中院审理后认为,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。(全小晴 陈小漫)

  • 2017漯河市孝老敬亲度重阳养老产业博览会暨房产家居汽车博览会开幕

  • 全市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召开 蒿慧杰出席会议并为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颁奖

  • “双汇杯”第六届职工运动会开幕 马正跃 王勇等出席

  • 马正跃带队赴长三角地区招商

  • 马正跃蒿慧杰等察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
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  • 5

最新 / 新闻

一周 / 新闻排行

互联网新闻中心 | 认识我们 | 广告刊例 | 诚聘英才 | 网站动态 | 导航搜索 | 网上投稿 | 举报投拆
主办单位: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 漯河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承办:漯河市广播电视台  豫ICP备05017908 
Copyright © 2000 - 2012 LUOHE.COM.CN. All Rights Reserved
中国漯河网 版权所有

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117号